「差異不是距離,而是世界的風景。」
在這一天,我們一起傾聽孩子的聲音。
每年的 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(International Children’s Rights Day),象徵《兒童權利公約》(CRC)正式通過與全球對兒童權利的承諾。
這一天,提醒我們:
每個孩子,都有被尊重、被傾聽、被保護的權利。
高雄市少年代表以音樂行動響應,
自創歌曲 〈Born to be different/天生就是不一樣〉,
親身參與詞曲創作、錄音與MV拍攝,
唱出屬於兒少的真實心聲——
不論外貌、背景或能力,我們天生都值得被尊重。
作品融合《兒童權利公約》「禁止歧視」與「兒少表意權」精神,
以兒少主體方式,傳遞尊重、包容與平等的價值。